川办发〔2021〕93号
各市(州)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,有关单位:
为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,立足新发展阶段、贯彻新发展理念、融入新发展格局,积极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“十四五”规划开局重大战略机遇,经省政府同意,特制定本实施意见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落实省委省政府“一干多支、五区协同”“四向拓展、全域开放”决策部署,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业融合、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为主要路径,加快发展以新技术、新产业、新业态、新模式为特征的新经济,培育壮大“专精特新”市场主体,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、增添新动能。
二、发展目标
到2025年,新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速不低于10%、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%左右,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新经济发展先导区和经济新动能策源地。
新技术加速突破,催生发展新产业。未来产业、前沿产业加快发展,战略性新兴产业、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速比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2个百分点左右,生产性服务业年均增长10%左右,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.4%左右。
新制造加速培育,融合发展新业态。大力发展基于“互联网 ”“产品 服务”、产业创新融合等的新业态。规模以上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90%左右、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60%左右,开展服务型制造企业比例达45%左右。
新场景加速构建,创新赋能新模式。以“百企示范”为牵引,培育“100 ”特色鲜明的新经济示范企业、“100 ”专业化功能平台,打造“100 ”新经济应用新场景。
三、抢占新技术前沿
(一)加速突破前沿技术。实施创新驱动突破引领行动,抢占前沿技术制高点。聚焦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、工业软件、航空与燃机、轨道交通、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,实施省级重大科技专项。加强太赫兹通信、新型存储、第六代移动通信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、激光应用等技术攻关,争取原创性突破,强化前沿技术、先进技术的引领支撑作用。(责任单位:科技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经济和信息化厅。逗号前为牵头单位,下同)
(二)加快新技术产业化。实施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工程,推动电子信息、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技术路线图实施。完善制造业领域创新成果发布和共享机制,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。加强知识产权创造、保护和运用,建立技术转移机构,完善技术交易市场,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平台。建设成德绵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。(责任单位:科技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经济和信息化厅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知识产权中心)
四、大力发展新产业
(三)新一代信息技术。实施电子信息万亿产业升级行动,做大做强“芯屏存端软智网”全产业链,重点发展新型显示、新型存储、超高清视听、工业软件、信息安全、北斗导航、卫星互联网等特色产业,培育壮大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应用、人工智能、量子信息、区块链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物联网等新兴产业。建设国内领先的集成电路设计高地,创建成都“世界软件名城”。(责任单位:经济和信息化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科技厅)
(四)高端装备制造产业。实施高端装备补短板工程,做优做强风电、核电等清洁能源装备,工业级无人机、航空发动机等航空航天装备,磁悬浮、新制式、高原高寒高速等先进轨道交通装备,加快建设成都轨道交通装备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。培育壮大数控机床、工业机器人等智能装备,发展灾害防治技术、核医疗等高端装备,打造世界级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。(责任单位:经济和信息化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科技厅、交通运输厅)
(五)新材料产业。实施新材料创新发展行动,重点发展先进钒钛钢铁、先进化工材料、高性能纤维材料、先进电子材料等产业,培育壮大锂电材料、晶硅光伏材料、稀土功能材料等产业发展急需、市场潜力大、产业基础好的关键材料,打造特色优势新材料产业基地。(责任单位:经济和信息化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科技厅)
(六)新能源产业。实施示范应用牵引工程,加快发展太阳能、风能等新能源产业,推进核能、氢能、地热能开发,完善智能电网、分布式能源、新型储能等新能源产业链,建设全国重要的风电、光伏等新能源开发基地。加快构建氢能应用场景和产业链,打造氢能示范应用区和产业基地。(责任单位:经济和信息化厅、省能源局、省发展改革委,科技厅)
(七)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。以电动化、网联化、智能化为主攻方向,加快新能源与智能汽车应用布局,发展纯电动及混合动力汽车、氢燃料电池汽车、智能网联汽车等,推动新型高效动力电池、氢燃料电池等领域实现核心技术突破。扩大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,打造互联互通的成渝氢走廊,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,推进智慧高速及车路协同试点。(责任单位:经济和信息化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科技厅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交通运输厅、省能源局)
(八)生物产业。实施生物医药引领工程,发展基因技术应用服务、创新疫苗、涉疫消毒产品及服务、体外诊断与检测、重组抗体和蛋白药物等前沿产业,建设成都生物医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。发展现代中药产业,促进川产中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化,建设西部大健康产业基地。(责任单位:经济和信息化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科技厅、农业农村厅、省卫生健康委、省中医药局)
(九)节能环保产业。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,建设碳中和技术创新中心。推广动力电池、家电等产品回收及再制造、再利用技术装备,加快大气、水、土壤等污染治理技术装备研发,支持节能节水、高效电机等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应用,推广余热利用、固体废弃物处理等先进技术装备,加快建设自贡节能环保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。(责任单位:经济和信息化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科技厅、生态环境厅)
五、创新发展新业态
(十)加快发展数字经济。聚焦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,强化算力算法基础支撑。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创新和产业集聚发展,建设成渝地区大数据产业基地。强化“招引攻坚”和数字资源整合,营造数字产业发展生态,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和数字服务出口基地。(责任单位:经济和信息化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科技厅、商务厅、省大数据中心)
(十一)大力发展智能经济。开展人工智能关键技术攻关,强化新一代人工智能在生产制造、商贸服务、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应用,重点发展无人机、北斗导航、智能穿戴产品等智能装备和智能终端产业,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示范区、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。(责任单位:经济和信息化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科技厅、农业农村厅)
(十二)繁荣发展创意经济。实施“设计赋能”行动,依托优势企业培育发展工业设计中心、工业设计研究院,发展工业设计、文创动漫等创意产业,打造高水平直播和短视频制作基地、高沉浸式产品体验展示中心,壮大数字娱乐、直播带货、增强现实、虚拟现实等数字创意产业。(责任单位:经济和信息化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文化旅游厅、科技厅、商务厅、省广电局、省知识产权中心)
(十三)积极发展绿色经济。实施“生态 ”行动,探索推进碳排放权交易,试点碳金融,推动碳普惠。探索排污权、用水权、用能权交易,发展合同能源管理、合同水资源管理、能源审计、环保管家、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业。(责任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,经济和信息化厅、科技厅、生态环境厅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)
(十四)高质量发展平台经济。实施“平台 ”行动,发展链接产业上下游、供需端的行业共性平台,打造研发设计、智能物流、创业服务、建筑产业等功能型互联网平台,构建互联互通和跨界融合的平台经济生态。(责任单位:经济和信息化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科技厅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商务厅、省大数据中心)
(十五)健康发展共享经济。以资源匹配最优、生产效率最高和经济价值最大为导向,实现制造资源动态分布和柔性配置。推进生产车间、生产设备、生产线等资源共享,推动研发设计、科研仪器与实验设备等能力共享。完善监管体系,促进共享经济持续健康发展。(责任单位:经济和信息化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科技厅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商务厅、省市场监管局)
六、融合发展新模式
(十六)发展新制造模式。推动重点行业“数智化”转型,促进生产流程再造和优化,打造“数字工厂”“未来工厂”“灯塔工厂”,发展云制造、协同制造、个性化定制等高度灵活的柔性制造模式。(责任单位:经济和信息化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科技厅、商务厅)
(十七)培植新价值模式。推动制造业向服务环节渗透,发展服务型制造。支持制造企业提高资源整合能力,提供一体化的系统z6尊龙旗舰厅的解决方案,发展系统集成、交钥匙工程、运维管理等总包服务。发展从研制、安装、交付使用到状态预警、维护检修、回收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增值服务。(责任单位:经济和信息化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商务厅)
(十八)推广新融合模式。实施融通融合发展行动,强化在线技术服务平台建设,重点发展在线办公、在线设计、互动直播等融合经济。加快虚拟与增强现实技术应用,发展“云赛事”“云演艺”“云旅游”等数字孪生、沉浸式全景在线产品。(责任单位:经济和信息化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商务厅、教育厅、科技厅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卫生健康委)
(十九)发展新服务模式。聚焦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,培育壮大专业化生产性服务机构,发展科技服务、信息服务、现代物流、现代金融等新服务模式,开展数字商务融合创新示范。推广供应链创新应用,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。(责任单位:经济和信息化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科技厅、商务厅、省政府口岸物流办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)
七、打造应用新场景
(二十)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。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国家级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,建设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工业专网。加强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(成都)节点和行业节点建设,探索建设天基智能卫星互联网,打造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、网络安全创新应用先进示范区。(责任单位:经济和信息化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科技厅、省通信管理局)
(二十一)打造智能制造场景。实施智能制造升级计划,推广“机器人 ”和智能制造单元,打造智能制造工厂和标杆企业。搭建智能制造技术、智能装备等“一站式”综合平台。发展智能化融合基础设施,推动智能制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,建设智慧园区、智慧城轨、智慧机场、数字航道。(责任单位:经济和信息化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科技厅、住房城乡建设厅)
(二十二)强化数字新基建。开展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和光纤超宽带“双千兆”网络规模化部署。打造国内领先的北斗应用基础设施。布局数据资源和智能算力基础设施,推动国家“星火·链网”超级节点落户,构建基于标识解析的区块链基础设施,推进“蜀信链”节点建设,打造30个区块链典型场景应用示范。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,统筹布局数据中心集群和城市数据中心。(责任单位:经济和信息化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科技厅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通信管理局、省大数据中心)
(二十三)加快新能源设施建设。加快布局公(专)用充(换)电和氢能基础设施,培育制氢、储运氢、加氢、氢能利用等领域国内领先企业25家,建成多种类型加氢站60座以上。推进宜宾国家首批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试点。(责任单位:省能源局、经济信息化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科技厅、自然资源厅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交通运输厅)
(二十四)推进“智慧城市”建设。深入实施“新城建”行动,推进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建设,打造城市级生态平台,构建包含智能交互、智能联接、智能中枢、智能应用的智能系统。发挥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在城市建设、城市管理、城市运行等领域的基础支撑作用,推进“数字 ”与城市运营深度融合。(责任单位:住房城乡建设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经济和信息化厅、科技厅、交通运输厅)
八、营造产业发展新生态
(二十五)强化人才支撑。编制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,开辟专门通道,重点引进一批带项目、带成果的人才团队。依托高校、科研院所,加快培养一批重点领域创新领军人才和细分领域专业人才。完善人才评价机制,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。(责任单位:省人才办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经济和信息化厅、教育厅、科技厅)
(二十六)包容审慎监管。适应新经济发展需求,探索建立信用监管、弹性监管、触发式监管新机制,开展宣传引导、信用承诺、行政提示等柔性监管,推动由事后处罚式监管向事前指导性监管转变。落实法律法规“非禁即入”,在严守安全环保底线的前提下为新经济发展留出更大空间。(责任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、经济和信息化厅、科技厅、司法厅、商务厅、省卫生健康委、省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)
(二十七)深化改革创新。扩大直接融资规模,支持符合条件的新经济企业在主板、创业板、科创板上市和“新三板”挂牌融资,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新经济企业。引导金融机构不断优化信贷结构,丰富产品种类,加大对新经济的支持力度。新经济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所需用地指标,由市(县)重点支持、统筹保障;计划指标不足的,年底视全省计划指标节余情况予以统筹调剂支持。(责任单位:省地方金融监管局,省发展改革委、自然资源厅、人行成都分行、四川银保监局、四川证监局、省知识产权中心)
(二十八)培育市场主体。编制新经济典型案例、供给清单和机会清单,适时发布全省新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导向目录,引导社会资源向新经济领域集聚。开展全省新经济企业示范,分类培育一批“专精特新”企业、瞪羚企业、独角兽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单项冠军企业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。(责任单位:经济和信息化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科技厅、商务厅)
九、保障措施
(二十九)强化统筹协调。省直有关部门(单位)要积极落实加快新经济发展政策措施,把推进新经济发展情况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评价指标。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把发展新经济作为推进落实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》和“十四五”规划重要举措,加大新经济培育支持力度。(责任单位:经济和信息化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科技厅、商务厅、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)
(三十)加大财税支持。落实支持创业投资、科技成果转化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。用好省级发展改革、工业、科技、商务等领域资金,对新经济领域技术研发、重大项目和推广应用给予积极支持。发挥政府性产业基金作用,引导各类社会资金、金融资本投向新经济重点领域,支持先导型、牵引性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实施。对新认定的省级新经济示范企业,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资金奖励。对首次获得备案的四川省瞪羚企业,给予一次性不超过80万元的后补助经费支持。(责任单位:财政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经济和信息化厅、科技厅、商务厅、四川省税务局)
(三十一)完善统计监测。建立新经济统计调查体系,开展新经济总量、增速核算,强化运行监测分析,及时掌握新经济发展情况和发展规律。(责任单位:省统计局、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,省发展改革委、经济和信息化厅)
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2021年12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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